适应《律师法》

检察官为公安干警上侦查辅导课

 

    2007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将于2008年6月1日正式施行。为深入开展“技能大培训”,使侦查活动适应新《律师法》的需要,强化侦查措施和手段,提高侦查工作水平,近日,应高坪区公安分局的邀请,高坪区检察院侦监检察官为100余名公安干警现场讲授侦查方式和侦查技巧,为他们上了一堂以《全面依法收集证据,确保案件质量》为题的辅导课,受到了公安干警的热烈欢迎。
    结合工作实际,检察官主要从办案程序和证据收集两个方面提出了目前侦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程序方面,从立案程序,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的条件、规定、区别到强制措施的使用,以及违反程序的后果,提醒侦查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侦查活动,以保证办案程序的合法性。证据方面,检察官主要从如何解决言证之间的矛盾、依法排除犯罪嫌疑人的合理辩解、如何增大证据的量、防止犯罪嫌疑人悔证翻供、书证物证的收集固定、鉴定结论的审查、勘验笔录的规范等方面提出了搜集、完善、固定证据的建议和意见,并联系实际案例及修改后的《律师法》的规定阐述了上述问题值得注意的原因。辅导课生动及时,赢得了公安干警的一致好评。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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