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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四川西充法院:审判长边接电话边听案”的一组图片被媒体曝光后,社会反响强烈,严重损害了政法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知悉这一情况后,高坪区检察院立即召开干警大会,学习反面典型,吸取反面教训,以同行为鉴,再次重申了公诉人的出庭纪律,并完善了一系列配套监督制度,促使公诉人出庭纪律有了较大的改观,确保了公诉人队伍的良好形象。
1月7日,高坪区检察院召开公诉部门工作会议,自查了在刑事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书记员存在的违反出庭纪律和出庭行为不规范的一些情况,指出了在着装、按时出庭、关闭通讯工具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的一些问题。会上,分管副检察长李佰琼组织全体公诉人员学习了《公诉人出庭工作纪律》、《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着重重申了实践中易出问题的几个方面的纪律要求:1、公诉人、书记员出庭前一天和当天禁止饮酒;公诉人必须按时到庭;2、公诉人、书记员出庭时必须着检察制服,衣冠整洁,佩戴检徽;3、公诉人、书记员出庭时必须将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关闭,不得因之影响庭审;4、公诉人、书记员出庭时必须按照开庭程序和规定座位就座,座姿端正,不得翘二郎腿,不得靠椅背闭目养神,不得吸烟,不得与旁听人员打招呼、说笑。
会议还决定开展“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检务督察活动,完善内外监督制度,以促进公诉人出庭纪律作风的改善。根据高检院公诉厅《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和《高坪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纪律》的要求,高坪区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公诉部门共同制订了《公诉人出庭纪律督察表》,明确了以庭前准备、着装仪表、坐姿行态、语言规范、询问质证、出庭纪律等6个方面作为督察内容,以全部出庭公诉人员作为督察对象,以抽查为主要督察形式的具体监督内容。公诉部门在每周五将下一周的公诉出庭计划及起诉书等报检务督察组,由督察人员自行决定抽查听庭或向法院刑庭了解相关情况,做到内外部监督相互结合,以切实改进诉讼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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